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实现变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出炉。由过去的质监、工商、食药监等多个部门各管一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变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执法"。针对这样的改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有利于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从农田到餐桌"无缝对接。
该方案主要是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此外,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这意味着,今后除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外,具体监管只归两个部门负责,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另一个则是农业部。
该方案的整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起到无可厚非作用。过去监管部门多,往往出现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这样的现象。,"大家负责"的结果往往导致"无人负责"。如今方案整改,对老百姓来说,今后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反映。
此外,监管整合也有利于集中监管资源,提高执法能力。指令统一、人员集中、装备集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也将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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